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学院

期末将至,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516日至下学期开学前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须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阶段性总结,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由教务处总体负责,以各学院教研室自查为主,教务处、督导组督促学院检查并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

二、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

1.请各学院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目标、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工作成效、创新点、存在的问题和拟改进措施,行文要求简洁、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图文并茂(附件1)。

2.检查教研室的活动情况,各教研室须根据本学期活动情况填写《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表》(附件2)。要求活动签到真实,记录详细、有条理,活动内容丰富扎实,配有研讨图片。请各学院认真检查各教研室的活动情况,并整理收集《教研室活动记录本》备查

3.教师听课记录情况,如实填写《听课记录汇总表》(附件3),听课记录材料由学院保存。

4.各学院根据本学期使用教室情况,如实填写《教室多媒体设备和黑板等问题汇总表》(附件4)。

5.各学院任课教师(含二类教师)均须填写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附件5)。

6.各学院实验室需填写本学期工作总结(附件6)。

7.新进教师助课情况检查。指导教师对新进教师本学期助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将新进教师助课工作总结(附件7)交教学科备查。

8.2025届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检查。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平台(“蘑菇钉”)数据日常管理工作,并督促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信息填报的完整度,及时向班级通报未填报数据学生名单,确保学院毕业班学生全部进入系统,资料完整。各学院应组织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以备学校检查。具体归档立卷材料见淮联校〔202224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要求。

9.本科教学检查其他要求

1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秘高[2021]95号)开展工作,填写安徽省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8),并提交佐证材料

2提交2025届两个联合培养本科班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汇总表,并收集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性材料。

所有教学检查工作需做好记录和图片等相关信息留存,统一交至本科管理办公室。

三、各学院在完成自查后须于2月18日前学院总结报告一份交教学科(含电子文档),一份学院留存,其它为电子稿打包发教学科邮箱(jxk@hnuu.edu.cn),同时学校将组织抽查各学院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2 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表

附件3 听课记录汇总表

附件4 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附件5 教师教学工作总结表

附件6 实验室工作总结表

附件7 新进教师助课工作总结

附件8 安徽省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落实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516


附件1:教学工作总结报告.docx

附件2:教研室工作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3:听课记录汇总表.doc

附件4:教室多媒体设备和黑板等问题汇总表.doc

附件5:教师教学工作总结表.doc

附件6:实验室工作总结表.doc

附件7:新进教师助课工作总结.doc

附件8:安徽省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落实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