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22-2023-1学期教师预发月酬、2021-2022-2学期专任教师交通费和2021-2022-2学期外聘教师酬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各学院:

本学期教师酬金核算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考核激励分配办法》的通知》(淮联校[2021]10号)、《关于二类教师额定教学岗位津贴的修订意见(第二次修订)》(淮联校〔2017〕121号)、《淮南联合大学教学酬金计算暂行办法》(淮联校〔2020〕2号)文件及《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兼职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联校[2014]60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一类教师预发酬金工作量按本学期实际工作量90%计算,剩余10%在年底核算。二类教师预发酬金工作量计算:1)不足80(或120)自然学时的,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的90%计算,剩余10%在年底核算;2)超出80(或120)自然学时的,工作量只计算80(或120)自然学时对应当量学时的90%,剩余10%在年底核算,超出部分不计算(附件1已设置好公式)。

2.本次预发酬金核算不包括2022级新生课程教学工作量,2022级新生课程教学酬金核算时间另行通知。

3.计算教学工作量时,理论课、上机课、实验课、实训、实习等授课形式均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为准。

4.一类教师基础教酬为400元/月;二类教师、返聘教师不做基础教酬。

5.因招生造成专业人数不足30人,系数为1.0。其它因分组实验、相同课程未安排合班教学等原因造成人数不足30人,每减少3人减少0.05,减少至0.75为止。

6.本学期预发酬金发放月份为20229月份—20232月份。

7.交通费除社招班级授课外,周末和晚上不做交通费,社招班级授课须在交通费表备注栏中注明社招班级。

8.无特殊原因,年不满1/3额定课时工作量的,不享受教学岗位基础津贴。

9.请各教学单位分别填写附件1到附件4,审核无误后于93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学科邮箱jxk@hnuu.edu.cn。(附件表格中已设置好计算公式,请勿随意更改)。

10.按照学校最新规定,酬金核算结果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各教学单位直接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本通知各附件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分送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联大绩效工资发放审批表.docx

附件2 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课时津贴)明细表.xlsx

附件3 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交通费)明细表.xlsx

附件4 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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