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好地推进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预期目标,现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省(校)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结题验收:2018年未结题、2019年立项的省(校)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附件1、附件2)
2.中期检查:2020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附件3)
二、检查验收内容
省级质量工程各类课程类项目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号)文件(附件4),校级质量工程各类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内容参考省级同类课程类项目。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31日前登录淮南联合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检查验收材料
四、相关要求
1.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教学示范课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其他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2.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书等材料,参照立项当年的申报指南,仔细研读此次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的文件,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和省(校)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课程类项目在报告中需体现课程网站的网址链接、账号和密码。
4.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淮南联合大学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