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1专业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特色专业(群)
专业教学资源库
微专业建设
“人工智能+”专业
2
课程类高水平课程线上课程
线下课程
“AI+教育”课程
高水平教材规划教材
数字教材
3教师类教学名师
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教坛新秀
4实验实训类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基地
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5教学研究项目
6
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7
改革示范类数智化转型示范校
职教出海建设项目
8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
数字化标杆校建设
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
注:各类项目说明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202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实施“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认真阅读领会《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和学校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及双高计划建设需要,立足本学院实际教学工作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从以上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类型统筹规划,积极组织精干力量,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2.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已在安徽省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3.各学院在组织申报时,应对标对表项目申报指南,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1)教学研究类项目根据给定的选题研究范围(附件8)开展,项目应聚焦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等遇到的难题、困境等。

(2)各项目应严格遵照《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7)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3)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4)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同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

(5)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同级质量工程项目。

(6)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同级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同级质量工程项目(附件6)

(7)所有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材料报送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照《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审核本学院的申报材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并于11月24日前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稿同步发送至zlgc@hnu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将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推荐,复核结果将反馈至各学院,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淮南联合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申请,申报书最后页需另附《2025年度教学研究类项目选题范围及结题成果要求》(附件8),且系统填报的项目名称要与上报的汇总表中保持一致,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后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浩

联系电话:0554-6862643

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