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可了解试讲教师教材内容理解与掌握程度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等方面能力及教育教学水平,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培养、考察与使用。为规范学校教师试讲工作程序,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试讲对象和范围
(一)未开过课的新进教师;
(二)拟聘用教师;
(三)已开过课,因教学效果欠佳而停止开课,申请重新开课的教师;
(四)另开新课的教师,视具体情况酌定。
二、试讲申请和程序
(一)试讲教师在拟承担主讲课程开课的前一个月,由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或课程所属教学单位,下同)教研室提出试讲申请,学院负责人批准,由教研室主任主持试讲,并由教研室安排3-5人以上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听课、评议小组,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般不少于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试讲教师需提供试讲材料,包括拟承担课程二分之一的教案或多媒体课件、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业务学习材料等,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查。
(三)各教研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备课笔记或讲稿,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深度、广度等,视其准备情况,确定能否试讲,并确定试讲内容和时间、地点。
(四)试讲内容由各教学单位指定,试讲教师按拟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准备2学时。试讲时,由试讲教师在准备的2学时试讲内容中随机选取15-20分钟完整内容讲授。
三、试讲要求和组织
(一)新分配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直接任课,必须按计划跟随主讲教师听课、答疑辅导、实验指导、批改作业及组织讨论,完成见习助教任务后,方可试讲。
(二)试讲教师应通晓各教学环节,熟悉拟承担课程的教材(含主干教材、实验教材、教辅等),了解本学科教学参考书及其他中外文参考资料,掌握拟承担课程的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能独立完成教学设计方案。
(三)试讲前教师本人必须了解教学计划,熟悉本课程教学大纲,应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拟写教案、讲稿,并由学院、教研室审阅。
(四)试讲工作由教务处领导,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试讲工作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将《教师试讲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教学单位存档)报送教务处一份,并交送具体实施方案备案。
四、试讲评议
(一)参加试讲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新进教师听课表》并按表中的评议指标对试讲教师的讲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量化评议。
(二)试讲结束后,全体听课人员要集中进行口头评议,得出综合意见并转告试讲者,听课表送交教学秘书归档保存。
(三)对初次试讲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第二次试讲。两次试讲均不合格者,不安排其担任该课程教学任务;经过一学期跟教学习准备后,可再次申请试讲。试讲不合格者不得聘为教师或开新课。试讲情况及等级进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晋升、晋级的参考。
(四)评议的办法适用于初次开课的青年教师。对于开新课程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可采取试讲与讨论相结合的办法,改试讲为学术讨论。
五、附则
(一)研究生毕业未开课者、需要调入任教的教师、外聘教师和非教师岗位人员试讲,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淮南联合大学教师试讲审批表
学年 学期
教师姓名 | 所属学科 | 年 龄 | |||
学 历 | 学 位 | 职 称 | |||
试讲题目 | 试讲时间 | ||||
试讲主要内容: 记录人签字: | |||||
专家评议: 组长签字: | |||||
学院意见:(是否通过试讲)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教学单位存档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