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文件
淮联校〔2020〕 34号
淮南联合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夯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合理安排教师各项工作任务,严把调停课关。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教师利用非授课时间开展校内外有关教学能力提升活动。
第三条 课程表是保障学校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的基本文件,一经确定,任课教师须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授课。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课程表中的任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和授课对象。未经批准自行调停课者,按《淮南联合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调停课的,须办理调停课申请手续。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停课外,办理调课的课程一般应在两周内补课或顺延课程,并在办理调课手续时确定补课时间、地点。补课不能与学生修读的其他课程冲突,不得安排在考试期间补课。无法安排补课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调课。调课超过两周的课程,可以按规定申请代课教师或更换任课教师。
第五条 原则上不允许任课教师调停课,确需调停课的,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每位教师每学期因个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调停课不得超过一次,各学院每学期调课节数不得超过本学院开设课程总节数的5%,各学院要把教师调停课次数与教师年终教学考核挂钩。
第二章 调停课对象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1.因病不能上课、直系亲属去世或突发疾病确需本人照顾的,由本人向学院申请,申请材料由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作为佐证材料;休产假或陪产假的,须先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参加重要会议或者培训的,须出具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等证明;
3.参加校内外各项评审工作的,须出具相关评审通知或邀请函;
4.作为学校领队、教练或指导教师参与政府部门、学术组织、行业二级(含)以上学会或协会举办的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学科竞赛、体育和艺术类等赛事,须出具赛事通知;
5.其他情况必须调课的,须提供由部门同意和校领导批示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允许停课:
1.因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重大活动与教学安排冲突,或因自然灾害天气等原因须停课的,经学校研究由教务处会同党政办发布停课通知;
2.其他情况必须停课的,由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第三章 调课流程
第八条 调课流程为:任课教师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淮南联合大学调课申请表》(因急病等不可抗拒因素调课的,可由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代为办理),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授课班级教学单位及教务处等单位负责人同意。
第九条 申请调课教师应至少提前1天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急事、急病除外)。调课申请批准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到学生。若因教师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通知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负责完成通知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淮南联合大学调课申请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