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教学酬金计算标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

发布日期:2018-01-14 信息来源:jwc 浏览次数: 作者:jxk

淮联校〔2017〕122号

各院、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使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对现行校内教学酬金计算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以《淮南联合大学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调整方案》(淮联校〔2008〕81号)等文件为基础,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上机等课内实践环节)学生人员系数:

1)人员系数以30人为一基准班,系数1.0;

2)60人以内的,超过30人以上的部分,每增加6人增加系数0.1;直到1.5为止。

3)60人以上的部分,每增加8人增加系数0.1;直到2.0为止。

4)不足30人,每减少3人减少0.05,减少至0.75为止;因招生造成专业人数不足30人,专业课程教学时无法进行合班教学的(即其它专业没有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系数为1.0。

5)增加或减少人数不足一个增量时,忽略不计。

二、基于理工类专业实验课的复杂性、危险性等因素,理工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实验课时工作量系数上浮0.2。

三、理工类专业理实一体化课程系数依据教学计划中理论、实践课时数比例分别计算。

四、指导各类实习或课程设计:

1)校内外每生每周1课时,每位教师指导50人以上部分不计。

2)四周及其以上的各类实习或课程设计,其教学工作量按第1)条标准的70%计算。

五、组织教学观摩:每基准班每天6课时,超过30人部分,每超过15人,增加1课时,每位教师组织50人以上部分不计。

六、指导毕业论文及评阅:文经类:2.0课时/篇,理工类2.4课时/篇,学期内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15人以上部分不计课时。

七、指导毕业设计及组织答辩:2.4课时/生,学期内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15人以上部分不计课时。

八、指导顶岗实习:0.2课时/生,学年内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50人以上部分不计课时。

九、认识实习,跟岗实习,执行《淮南联合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淮联校〔2017〕55号)。

十、本修订办法自2018年2月25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