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讨论稿)

发布日期:2008-05-21 14:29:20.0 信息来源:JWC 浏览次数: 作者:JWC

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规范专业设置程序,形成良好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促进我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根椐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专业设置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

1. 增设专业应符合社会与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且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2. 增设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3. 优先考虑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需重点发展的专业,或能增强我校办学特色和水平、发挥我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的条件

1. 新设专业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

2. 新设专业应在现有专业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凡原有专业建设不力、工作不达标的系,原则上不得申报新设专业。

3. 我校对新设专业进行总量控制,保证专业设置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4. 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发展规划,经过认真的人才需求论证。常年招生量能达到50人以上。

2)有专业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3)能够或通过两年建设期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必需的教师和实验、实训人员队伍。现有师资结构较为合理。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相应的教学设施及办学基本条件,如生师比、生均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5. 对于连续两年招生报到率低造成不能正常组班,或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就业率25%的老专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可暂停招生,或经校党委研究可停办。

三、新设专业申报程序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 专业设置的申请程序:

1)每年4月中旬,申报新专业的各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淮南联合大学新设专业申请表》。

2)教学系组织召开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条件论证会,形成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和办学条件论证报告。

3)每年的531日前,正式提出申报新专业的各系向教务处递交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

4)教务处组织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6)每年630日前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 申请增设专业的系应递交的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

1)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包括①论证报告②参加论证专家名单③专家论证原始记录)

2)办学条件论证报告

3)拟设专业教学计划

4)主要课程任课教师情况(表)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3. 我校向省教育厅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我校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

2)增设专业申请表

3)专业设置申请报告(校正式文件)

4)专业论证报告(人才需求论证、办学条件论证)

5)专业教学计划

6)课程设置及教师情况表

四、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淮南联合大学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