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课程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8-05-21 14:26:59.0 信息来源:JWC 浏览次数: 作者:JWC

课程是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为加强课程建设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完善课程体系,特制订本规定。

    一、课程建设的类型

课程建设分为一般性课程建设、重点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三个层次。

一般性课程建设是指以完善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为目标的常规性建设工作,学校各专业所有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进行一般性建设工作,并在限期内达到合格标准。

重点课程建设是指在一般性课程建设基础上,对公共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公共选修课中规划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所进行的以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建设为主要目标的课程建设工作。通过重点课程建设,促使一般性课程达到校内优秀课程水平。

    精品课程建设是指在重点课程建设基础上,对校内优秀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所进行的以建设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为目标的示范性课程建设工作。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带动其他课程建设,从而实现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目的。

    二、课程建设的条件与要求

    (一)重点课程建设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是已经通过一般性建设的合格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主要课程、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或公共选修课中规划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程。

2.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师资队伍应相当稳定,任课教师职称、年龄结构基本合理,至少有一名副教授或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担任主讲。

3. 系部应该制订重点课程群建设规划。申请进行重点建设的课程应该是规划建设的课程群中的课程。

4. 申请重点建设的课程群至少由3门及以上内容联系紧密、内在逻辑性强的课程组成。

重点课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教学规范

具有健全的课程管理制度,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具有完整的教学文件,教学文件内容科学合理,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教学过程资料齐备规范。

2. 教学队伍

    有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师资队伍,任课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中青年教师培养有措施、成长快。

    3. 教学内容

    正确处理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正确处理知识、能力、技能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教学内容较好地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

    4. 教学条件

    选用教材较好体现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是优秀教材或自编的特色教材;教材和辅助教材配套成体系,满足教学需求。

    实践教学条件有保障。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得到较好的落实。有能够进行开放性教学的实验室,能够为学生参加科研、科技活动提供良好条件。

    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初具规模。建立了课程支撑网站,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全部上网,并能够及时更新。课程支撑网站在教学中确实发挥了作用。

    5. 教学方法与手段

    积极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发展,成效显著。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且效果良好。

    6. 教学效果

    课程改革和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校内外专家、学生和相关课程教师反映良好。课程群促进了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整体运行协调,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

    7. 课程特色

    课程的改革与建设较好地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国内外同类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具有明显特色。

    8. 建设情况

    有详细的课程建设计划。建设中能按计划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小结。按期完成本课程建设任务,达到各项预期目标。

(二)精品课程建设

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是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中已经通过重点建设的课程,并获得校内一类优秀课程奖励。

精品课程建设的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教学队伍

    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担任课程主讲。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包括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 教学内容

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定位准确,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

课程的教学内容先进,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重视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开发了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实验室具备开发高水平实验的条件,能够实行开放教学。学生在实验室能得到专业素质良好锻炼,具备参与产学研活动的条件,并取得实际成效。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效显著。

    3. 教学方法和手段

积极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实施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个性特长,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课程考试标准,建立了高质量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实行教考分离。课程考核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有利于全面真实地考核学生学习的情况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构建了网络教学平台,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网络课程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有成效。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了其他课程的建设。

恰当地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变革,扩大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

 4. 教材建设

教材的选用和编写能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并能够及时更新。选用国家优秀教材或自编的特色教材。

主教材、辅助教材配套成系列。在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尝试。通过构建“学习包”等形式,形成文字教材、电子教材、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相配套的系列教学用书和教学软件,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5. 课程管理

建立了科学且高效的课程管理机制。课程建立并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在课程设置、开发、改革、建设和教材选用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课程负责人一般由教授或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课程管理能力的副教授担任。

    制定了规范合理的教学流程和课程质量标准。

    建立健全了课程评价体系。教学的各环节有监控,有反馈。

    课程管理建立在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并且快捷、有效。

 三、课程建设的管理与实施

    1. 课程建设的管理

重点课程(群)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审批、资助和验收,系部负责实施和过程检查,教学督导组负责过程抽查并参与验收。

课程建设工作应列入系部的议事日程,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带领课程组教师按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工作。系部要切实加强指导和平时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课程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教务处对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以了解课程建设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协助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重点资助的课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由教务处组织检查验收,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审定;优秀者予以公布,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验收不合格者,系部必须督促其继续建设,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 课程建设的建设期限

重点课程(群)建设按学期申请,建设期限一般为一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精品课程建设按照学校规划进行,建设的期限按照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二年。

3. 课程建设申请方法

重点课程建设由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重点课程建设申请表”。

精品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在获得一类优秀课程的重点建设课程中选择确定,不接受个人或部门申请。

4. 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

    在预算额度内,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

1)调研差旅费。

2)购置教学参考书。

3)编写教材、讲义或教学资料。

4)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5)购置本课程特殊需要的小型教学、实验设备。

6)用于小样或样品制作、易损易耗品的购置等。

    7)本课程建设必须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耗材。

    8)劳务酬金。

    9)其他经过系部审批的合理支出。

课程建设经费按照下述程序使用:

1)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课程建设计划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后使用与报销。

2)所购物资必须按校设备、图书等管理规定进行购置、验收、记帐、保管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经实设处验收、记帐后存入系部实验室或由专人保管。教学参考书经图书馆验收计入馆藏书记录后,由系部保存。

3)课程建设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并填写“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登记表”。

4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超支原则上不补。项目完成后,课程项目负责人须列出经费使用报告,并立即终止经费的使用,上报教务处备查,接受学校内部审计。项目剩余经费按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算。

    5. 课程建设的验收

    重点课程(群)建设的验收由教务处组织。“重点课程(群)建设验收评审指标”见附件4。验收前,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课程建设总结报告。

2)教学文件和过程教学资料。

3)编写的教材、开发的多媒体课件。

4)课程支撑网站及上网材料。

5)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6)各类显示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的佐证材料。

7)经费使用记录和经费使用报告。

8)课程建设负责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精品课程建设的验收由教务处组织,课程所在系部和教学督导组参与,按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评审标准进行验收。

    6. 课程等级评定

    根据课程建设验收的结果,把校内课程分为精品课程、一类优秀课程、二类优秀课程、合格课程和不合格课程五个等级。

    通过一般性课程建设验收的课程,称为“合格课程”,否则称为“不合格课程”。“不合格课程”必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通过重点建设课程(群)建设验收的课程,达到优秀水平的称为“一类优秀课程”;达到良好水平的称为“二类优秀课程”。

    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验收的课程,称为“精品课程”。

    7. 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精品课程”、“一类优秀课程”和“二类优秀课程”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加者进行表彰。

    校内“精品课程”、“一类优秀课程”优先申报省级优秀课程,未经重点课程建设或未达到二类优秀的课程原则上不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课程。

8. 有关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规定

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一般从学校已确定或评出的“精品课程”中遴选,具体程序按省教育厅或国家级精品课程遴选办法和时间执行。

 

 

 

 

 

 

                                            〇〇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