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教司[2000]3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形成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提高我校的整体办学实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点专业建设的目标与要求
重点专业的建设必须坚持重在改革、重在创新、重在形成特色的原则,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建设的核心。
1.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是对部分专业进行的“小范围、大幅度”的教学改革试点。要通过社会对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技术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认真研究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体系、教学内容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应当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改革,并不断地进行总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积极探索能主动适应与积极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能培养出高质量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育模式。
2.重点专业建设必须在创特色上下功夫,逐步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通过努力探索,在教学中形成以职业技术工作领域或岗位(群)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并从本地区和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规格,重组教学内容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同时要走出一条产学研相结合的新路子,大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与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材(教学资料)建设,并培养一支具有“双师”素质的师资队伍,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
3.进行重点专业建设,必须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做文章,明显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积极探索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努力培养素质全面、应用能力强、具有真才实学的合格毕业生,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方式,并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4.通过重点专业建设,要逐步提高整体办学实力,在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实验与实习条件等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与较强的实力,在教学管理、学风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能起示范作用,并在同类高校同类专业中具有一定的优势,争取处于领先的地位。
二、重点专业建设的组织
1.教务处负责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建设专业的立项审核、经费预算的审批、经费拨发、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
2.各系负责本系重点专业建设的规划,组织申报与推荐重点建设专业,并负责落实专业建设中的各项任务。各系应成立由系主任、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所在系的重点专业建设工作,负责审批专业建设方案及专业建设子项目,审核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3.重点建设专业应确立具体的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人一般由专业所在系主任(副主任)或该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其职责是负责重点建设专业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及日常管理等。
三、重点建设专业的申报与评定
1.重点建设专业每3年申报一次,申报与评定程序为:专业所在系可推荐一个专业,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重点建设专业的评审以《淮南联合大学重点建设专业立项评审表》为依据,通过校教学委员评分、排序,遴选校重点建设专业。
四、重点建设专业的管理与验收
1.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期限一般为3~4年。凡列入重点建设的专业学校将给予专项建设经费。专项建设经费包含调研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教材讲义费、办公用品费和定额劳务费、定额验收费等。专业建设经费分三次下拨:第一次为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后即时下拨;第二、三次为建设经费,在年度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的即时下拨,未能完成的减少或暂不拨发。
2.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每年年底填写《淮南联合大学重点建设专业年度检查表》并连同当年经费决算及下年度经费预算表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建设进展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拨发、缓发或取消第二或第三次建设经费。
3.重点建设专业完成建设任务后可申请验收,验收按专业建设负责人申请、系自评、专家组评审、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建设任务完成后,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填写《淮南联合大学重点建设专业验收评定表》,并根据“淮南联合大学重点专业评估指标”写出自评报告。教务处组织5-7名专家(院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审。专家根据“淮南联合大学重点专业评估指标”进行打分,评分在85分及以上、带*号指标均为A级且评为D级的指标不超过4项的专业,经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确定为校级重点专业。
4.重点建设专业经验收确定为重点专业后,所在专业教师在晋职时优先考虑,承担建设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重点专业建成后二年内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专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重点专业”称号。
5.建设期满,经验收未评为重点专业的,1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验收费用自理,仍达不到重点专业标准,视作未通过验收。未按时完成建设者,经申请原则上最多可延长1年,延长期满仍不申请验收者,按未通过验收处理。未通过验收专业的,专项建设经费余额上缴学校财务,所在系暂停一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资格。
五、附则
1.由于专业建设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能继续履行专业建设职责时,由所在系或专业建设负责人提出人员变更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重点建设专业立项评审表
2、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淮南联合大学重点建设专业立项评审表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最高分值 |
专业的社会需求 |
近3年第一志愿填报率及新生报到率 |
5 |
近3年毕业生的就业率 |
5 | |
近3年招生规模及近5年人才需求预测 |
5 | |
专业布局及优势 |
省内专业的布局及本专业的优势 |
5 |
专业对社会的 贡献程度 |
本专业对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程度 |
5 |
专业的现有水平 |
师资结构(年龄、职称、学历、双师素质) |
5 |
近3年教学、科研课题、论文及成果 |
6 | |
实践教学设施(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 |
8 | |
本专业图书资料(含影像、课件、软件等) |
4 | |
课程建设情况 |
8 | |
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
4 | |
教学管理(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
4 | |
教材(教材使用情况,自编教材情况)及实验指导书等 |
4 | |
学生情况(近3年学生获奖率、违纪率、毕业率、就业率、职业素质、社会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 |
6 | |
建设方案 |
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 |
10 |
建设任务分解及 落实和经费预算 |
子项目设计的合理性、责任明确性、经费预算合理性 |
6 |
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的水平 |
学历、职称、研究方向 |
4 |
有关研究成果或研究基础 |
6 | |
满分 |
100 |
附件2
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一、专业教学改革的背景及人才需求预测
1. 专业教学改革的社会背景、行业背景;
2. 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预测分析。
二、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三、专业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1. 如何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特色;
2. 如何落实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建立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3. 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
4. 如何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
四、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
五、理论教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六、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七、专业教学计划进度安排
八、专业教学改革的保障措施
1. 组织机构;
2. 有关配套政策;
3. 资金投入。
九、专业的基本情况
1. 学生现状
(1) 本专业在校生数;
(2) 本专业本年度招生数;
(3)本专业累计毕业生数。
2. 师资队伍现状
(1)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目标、规划;
(2) 本专业现有教师数,本专业专任教师中的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本专
业专职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本专业专职从事实践环节教学的教师人数,本专业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兼职教师人数。
3. 实践教学基地现状
(1) 校内实训基地情况;
(2) 校外实训基地情况;
(3)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4. 教材建设情况及规划
5. 专业教学改革成果情况
十、本专业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情况
十一、学校“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