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8-05-21 14:16:27.0 信息来源:JWC 浏览次数: 作者:jwc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编定的课程(含实践课)教学内容及要求的纲要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择编写教材、装备教学设施、落实教学计划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要服从教学计划与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要体现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的要求,实现教学内容和体系的重组和优化。

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三、教学大纲由教学系(部)、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教研室、系(部)和教务处逐层审议,报校领导批准施行。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等),均应制订规范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在相应课程开设前一个学期完成。

四、教学系(部)、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认真选用或组织编写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在熟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基础上,以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和教学进程,撰写教案和讲稿。

六、实践性课程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七、课程设计、综合练习、社会调查的选题,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选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八、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耐心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教学系(部)应选聘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践活动。

 

 

                                      〇〇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