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管理,强化教研室主任的履职担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专业(群)建设水平,依据《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联校[2021]24号)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我校2025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及考核时间

)考核组织

请各学院、教研室按淮联校[2021]24号文件(附件2)要求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时间

1.教研室自评考核时间节点:4月24日前完成;

2.学院(部门)考核小组考评时间节点:4月29日前完成。

、各等次名额

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教研室副主任考核等次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教研室主任各等次评选名额不得超过学院分配指标。

四、考核结果运用

各考核责任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须完成测评评议工作,确保考核流程规范、结果真实有效。学院(部门)、教研室在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须妥善整理存档,以备后续核查。教研室主任学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门)于4月29日下午15:00前将考核材料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报送包括: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附件4)、教研室建设情况总结(附件5)、年度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6)。以上纸质材料需盖章签字,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附件4-6电子材料发送邮箱:jxk@hnuu.edu.cn。


2026年4月21日

教务处

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