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教师酬金核算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考核激励分配办法〉的通知》(淮联校〔2021〕10号)、《关于二类教师额定教学岗位津贴的修订意见(第二次修订)》(淮联校〔2017〕121号)、《淮南联合大学教学酬金计算暂行办法》(淮联校〔2020〕2号)及《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兼职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联校〔2014〕60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酬金核算规则
一类教师:预发酬金工作量按本学期实际工作量的90%计算,剩余10%在年底统一核算。
二类教师:自然学时不足80学时:按实际工作量的90%预发,剩余10%年底核算;自然学时超出80学时:仅按80学时对应当量学时的90%预发,剩余10%年底核算,超出部分不计算工作量。
周末和晚上原则上不发放交通费。
二、教学工作量统计口径
计算教学工作量时,理论课、上机课、实验课、实训、实习等各类授课形式,均以教务管理系统实际录入数据为准。
三、基础教酬标准
一类教师基础教酬:400元/月;无特殊原因,专任教师不满1/3额定课时工作量的,不享受教学岗位津贴。
二类教师不发放基础教酬。
四、班级人数系数调整规则
因招生导致专业人数不足30人,系数按1.0执行;
因分组实验、相同课程未合班教学等其他原因造成人数不足30人,每减少3人系数下调0.05,下调至0.75为止。
五、酬金预发时间
本学期预发酬金发放月份为2026年3月—2026年8月。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3,审核无误后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学科邮箱jxk@hnuu.edu.cn。(附件表格中已设置好计算公式,请勿随意更改)
2.酬金核算结果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各学院于3月20日前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本通知各附件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分送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
2026年3月3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