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各类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产教融合体相关的中期评估、验收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市域产教联合体第三批培育项目申报
培育目标:建设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及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全省计划培育20个左右)。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需满足产教资源相对集聚(依托省内前列产业园区,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涵盖中高职学校,吸纳普通本科学校参与)、组织治理机制完备(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协同机制,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实体化运作)、人才培养取得突破(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规划、教材开发等环节,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展分段/贯通培养)、有效服务产业发展(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承接企业培训及社会技术技能培训)、保障条件到位(落实财政、金融、土地等激励政策)。
组织实施: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申报,明确牵头单位(园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我校相关学院需联合合作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体现已有基础和建设承诺。
(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相关工作
1.首批培育项目验收
验收对象:我校参与的、列入皖教秘职成〔2023〕76号公布的37个首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长三角化工新材料产教融合共同体、安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
材料要求:提交项目建设自评报告(对照项目建设申请书/任务书梳理成果成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项目自评表及佐证材料(对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验收指标》逐项自评量分,并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验收材料参考目录》准备佐证材料)。
2.第三批培育项目申报
培育目标:建设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跨区域汇聚资源,服务安徽“三地一区”建设。
建设要求:产教资源聚集(由行业龙头企业、高水平院校牵头,联合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跨区域参与)、运行机制完备(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实体化运作)、建设任务明确(聚焦行业急需人才培养,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对接新兴产业及教育部布局重点领域)。
组织实施: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水平院校牵头申报,我校相关院系需联合合作单位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包括《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信息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县域产教融合体相关工作
1.首批培育项目验收
验收对象:我校参与的、列入皖教秘职成〔2025〕19号公布的82个首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颍东区化工新材料产教融合体)
材料要求:提交县域产教融合体建设成果报告(围绕建设与运行、措施与成效、典型案例撰写)及建设成果支撑材料。
2.第二批培育项目申报
培育目标:聚焦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培育50个左右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县域产教融合体。
组织实施:由牵头单位组建融合体,制定章程及建设目标任务,我校相关院系需联合县域合作单位撰写建设方案,填报《县域产教联合体信息登记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各学院需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统一报送至邮箱hnldjwc@hnuu.edu.cn联系人:张阳阳;联系电话:6862677,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内容
按对应工作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等,所有材料需按“载体名称+申报/验收”规范命名,统一打包报送。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产教融合载体相关工作,明确专人牵头负责,严格对照省教育厅文件及本通知要求,系统梳理建设成果,规范筹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重点鲜明、逻辑清晰。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将开展网络评审和实地考察,并强化结果应用。
3.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继续培育、退出培育三档;被评为“继续培育”等次的,延续建设一年并纳入下一批次验收。
教务处
2026年1月18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