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年全校教师教学酬金核算工作,确保教师教学酬金按时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1.教学工作量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为准。
2.校内教师(含一类、二类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依照《淮南联合大学教学酬金计算暂行办法》(淮联校[2020]2号)执行。
3.校内教师(含一类、二类教师)额定教学岗位津贴基准依照《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考核激励分配办法>的通知》(淮联党[2021]10号)执行。
4.校内二类教师额定工作量标准依照《关于二类教师额定教学岗位津贴的修订意见(第二次修订)》(淮联校[2017]121号)执行。
二、核算原则
教师教学酬金涉及到教师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教学任务核算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工作量酬金,核算过程要做到:项目有明细、数据有依据、认真准确、没有遗漏、实事求是。
三、核算要求
1.《淮南联合大学教师年度酬金核算发放表》(附件1)中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和“学位”信息应填写完整并确保准确无误。
2.《淮南联合大学教师年度酬金核算发放表》(附件1)中“已发酬金”根据2023-2024-2学期和2024-2025-1学期月度预发酬金计算总和填写。
3.因各种原因导致教师年度核算酬金少于已发酬金,需要扣除的,各教学单位应另行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教师年度酬金核算扣除表》(附件2)。
4.教师酬金核算用表务必使用本通知附件《淮南联合大学教师年度酬金核算发放表》(附件1)、《淮南联合大学教师年度酬金核算扣除表》(附件2),《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明细表(2024-2025-1)》(附件3),表中红色标题列已设置公式,请勿擅动。
5.同时在多个教学单位任课的教师原则上由其所在教学考核单位负责核算。
6.入学教育课程酬金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入学教育安排情况统一制表核算。
7.教学酬金核算结果必须在教学单位内向教师公示后报至教务处,并将教务处审核结果及时告之教师本人。
8.按照学校最新规定,教学酬金核算结果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各教学单位直接报送学校组织人事部,本通知各附件纸质稿(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各一份分送组织人事部和教务处。
四、报送核算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核算时间为1月2日至1月8日,1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审核,1月13日前报送校组织人事部。
特此通知。
附件3 淮南联合大学绩效工资(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明细表(2024-202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