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教务处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我校教研室工作科学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联校(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组织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

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具体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请各学院(部门)、教研室按淮联校〔2021〕24号文件(附件2)要求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时间

1.教研室考核小组自评考核时间节点:43日前完成;

2.学院(部门)考核小组考评时间节点:45日前完成;

3.教务处考核小组考评时间节点:49日前完成。

二、等次名额

等次名额详见附件3

三、考核结果运用

各考核责任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须完成测评评议工作,学院(部门)、教研室形成的考核材料注意存档备查,教研室主任学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5日下午15:00前将考核材料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附件4,须完成自评分及学院测评分)、(2)教研室建设情况总结附件5),同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hnuu.edu.cn。

联系人:张伟伟,联系电话:6862677

五、考核纪律

所有参与考核的学院(部门)和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握考核标准,在考核工作中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名单

2.《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联校〔2021〕24号)

3.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各等次及名额分配表

4.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

5.教研室建设情况总结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