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加强我校教研室工作科学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联校(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组织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
教研室主任及副主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
请各学院(部门)、教研室按淮联校〔2021〕24号文件(附件2)要求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时间
1.教研室考核小组自评考核时间节点:4月3日前完成;
2.学院(部门)考核小组考评时间节点:4月5日前完成;
3.教务处考核小组考评时间节点:4月9日前完成。
二、各等次名额
各等次名额详见附件3。
三、考核结果运用
各考核责任单位报送考核结果时,须完成测评评议工作,学院(部门)、教研室形成的考核材料注意存档备查,教研室主任学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5日下午15:00前将考核材料汇总后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科,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附件4,须完成自评分及学院测评分)、(2)教研室建设情况总结(附件5),同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hnuu.edu.cn。
联系人:张伟伟,联系电话:6862677。
五、考核纪律
所有参与考核的学院(部门)和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握考核标准,在考核工作中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名单
2.《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联校〔2021〕24号)
3.2023年度教研室主任考核各等次及名额分配表
4.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
5.教研室建设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