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职称评审中由教务处审核材料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绩表
请参评教师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教学考核成绩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k@hnuu.edu.cn),并将《淮南联合大学教学考核成绩表》纸质版和教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送至教务处进行复审,去年参评人员需将去年已审核盖章的《淮南联合大学教学考核成绩表》一并报送。
二.教研项目及教研成果
1.将教研项目及教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教研项目及成果简明登记表》(附件1)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xk@hnuu.edu.cn)。
2.请携带填写好的纸质稿(二份)《淮南联合大学教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以及教研项目及成果(立项文件、立项名单、任务书或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教务处进行复审。
3.参评教师如无教研项目及教研成果,可不填写报送《淮南联合大学教研项目及成果简明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老师将上述审核材料原件及纸质稿表格于10月20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教务处审核(由于材料较多,请各位老师将自己的材料用袋子装好,并写上自己的姓名)。
2.部分老师去年已经审核过的材料今年无需带原件审核。